法規名稱: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11月17日

條文關聯

  縣議員之辭職,應以書面向縣議會提出,於辭職書送達議會時,即行生
  效,由議會函報省政府轉報內政部備查並函知縣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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