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海洋污染防治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

條文關聯

依本法處罰鍰者,其額度應依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裁處。
前項裁罰準則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〔立法理由〕
一、本條新增。
二、第一項定明依本法裁處之罰鍰額度,應依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裁處;
    第二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裁罰準則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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