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行道標誌,用以告示該道路為單向行車,已進入之車輛應依標誌指示方 向行車。設於單行道入口起點處。 牌面與單行道平行者用「遵16」,牌面與單行道垂直者用「遵17」。 本標誌設置圖例如左: 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