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友因病故或意外死亡者,應發給遺屬撫卹金,其撫卹年資之計算,依第
五十七條規定辦理。
撫卹金給與標準,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前之服務年資,比照勞動基準法第
五十五條所定退休金標準發給其遺屬一次撫卹金。但其服務未滿三年者,
以三年論。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後之服務年資,比照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
條規定發給撫卹金,並得扣除已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提
繳之退休金數額。
工友留職停薪期間因病故或意外死亡者,得依前項規定發給其遺屬一次撫
卹金,其撫卹年資並計至留職停薪之前一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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