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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公證法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11年12月8日
條文關聯
第六十三條
公證人主持結婚儀式,應著黑色紅邊制服(如附圖);宣讀結婚書面公證 書及致詞,應態度懇切、言詞清晰、快慢適度,致詞應以祝賀及增進家庭 幸福為內容。
附圖-公證人辦理公證結婚服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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