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證法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2月8日

條文關聯

公證人主持結婚儀式,應著黑色紅邊制服(如附圖);宣讀結婚書面公證
書及致詞,應態度懇切、言詞清晰、快慢適度,致詞應以祝賀及增進家庭
幸福為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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