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

條文關聯

  建築改良物因故毀損、滅失時,管理機關應即派員實地詳查毀損、滅失
  情形,攝取現場照片及估計損失,依審計法第五十八條規定,檢具證件
  報由本府核轉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後,依規定辦理消滅登記。
  前項建築改良物,如因他人侵權行為而致毀損或滅失者,管理機關應依
  法請求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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