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立法院工友工作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

條文關聯

工友因遭遇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者,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
四款規定發給其遺屬職業災害死亡補償。
工友因遭遇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者,工友遺屬所領死亡補償不須
抵充勞工保險職業災害死亡給付。
工友因遭遇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之認定,工友遺屬領受死亡補償
之順序、時效及其他有關事項依工友管理要點、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
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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