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戶籍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4年1月21日

條文關聯

戶籍謄本之申請,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。但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,
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為之。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