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規則所定指定方式與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、行車事故報告書、行車事故 事件月報表之內容、格式及填寫說明,由交通部鐵道局另行公告之。 交通部鐵道局得就鐵路機構依前項格式所提通報表、報告書及月報表,要 求鐵路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主管說明。
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所定指定方式,除現行方式,亦包含將資料上傳 或登錄至資訊平台,該資訊平台網址與所需之相關傳輸格式、內容,由交 通部鐵道局以公告方式通知各鐵路機構,爰修正相關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