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「遵22-1」,用以告示該段道路或騎樓以外之人行 道專供行人及自行車通行,其他車輛不准進入,並以行人通行為優先。設 於該路段或人行道起迄點顯明之處,中途得視需要增設之。其通行有其他 規定者,應在附牌內說明之。 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