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郵件處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

條文關聯

郵件遺失、被竊、毀損、遞送延誤或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
理規定遞送者,中華郵政公司應依本法及本規則規定補償;因上開事由所
致之其他損失或損害,不予補償或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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