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經行政院核定為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,其土地使用變更、事業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等
  實質計畫審查,仍應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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