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會置執行秘書、副執行秘書各一人,及其他因業務需要之辦事人員若干 人,分組辦事,均由本部就本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現職人員派兼之, 並得視業務需要進用若干工作人員。
茲因行政院組織調整,內政部役政署於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改制為內政 部役政司與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,配合權責事項改由內政部替代 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管轄,爰修正業務單位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