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12月11日

條文關聯

  農村社區內私有土地符合第五條各款情形之一者,經土地所有權人過半
  數,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,得由土地
  所有權人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核准後,優先辦理農村社
  區土地重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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