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共造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05月02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之任務如下:
  一、本基金之收支、保管及運用之審議。
  二、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。
  三、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。
  四、其他有關事項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