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海外僑生申請護照處理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78年11月29日

條文關聯

  前往美國加拿大或其他國家留學之僑生,如為適合各該國家移民法之要
  求,護照上需要回臺加簽時,由僑務委員會函洽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
  理局辦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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