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設置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9年04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設財務組,辦理左列事項:
  一、預算、決算之編報。
  二、有關會計事務之處理。
  三、基金之調度、收解、保管、運用及撥付事項。
  四、其他有關財務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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