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

條文關聯

計量技術人員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;必要時,得臨時舉行之。
前項考試採測驗方式行之,考試成績達七十分及格;其應試科目範圍及試
題題型,依附表一規定辦理。
應考人得向辦理試務機關(構)申請複查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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