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暫行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07月19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設會計處,置會計處長一人、副處長二人、總帳課長、審核課長、
  檢查課長、成本課長、統計課長各一人,並置專員九人及帳務檢查員、
  材料點查員、主任課員、課員、司事等各若干人,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
  表定之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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