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

條文關聯

管理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本基金收支、保管及運用之審議。
二、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。
三、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。
四、其他有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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