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

條文關聯

器捐登錄中心應依醫學原理、醫療技術及專業水準訂定各器官類目之器官
捐贈者基準及待移植者之絕對與相對禁忌症、適應症與疾病嚴重度分級或
評分基準等事項,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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