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月26日

條文關聯

外幣收兌處收兌外幣之匯率,應參照指定銀行買入外幣價格辦理,並將匯
率於營業場所揭示之。
外幣收兌處收兌之外幣,應結售予指定銀行並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
之規定辦理。
〔立法理由〕
本條未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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