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648
人,瀏覽人次:
953118727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費標準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078年08月07日
條文關聯
第七條
各用戶之用水水源或計算方式變更,當月份使用日數在十五日以內者, 按原計費方式計收,逾十五日者,按新計費方式計收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