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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
條文關聯
第七條
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職業災害死亡補助之順位如下: 一、配偶及子女。 二、父母。 三、祖父母。 四、孫子女。 五、兄弟、姊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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