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

條文關聯

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自主減量計畫,應核定下列事項:
一、自主減量計畫邊界。
二、目標年指定目標及年度指定目標。
三、自主減量計畫執行期間。
四、適用之優惠費率級別。
五、核定之減量措施及查核方式。
六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。
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將前項核定事項公開於指定網站。
〔立法理由〕
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自主減量計畫,應核定之事項並得定期公開相關資
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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