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辦法所定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檔案包括:
一、候選國民法官抽選結果資料。
二、候選國民法官檢核結果資料。
三、候選國民法官除名資料。
四、應通知之候選國民法官名單。
五、候選國民法官名冊。
六、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歷程紀錄。
七、內容包含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問卷調
查結果彙整資料。
八、其他屬於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集合,
而符合第二條第二款所定者。
相關令函 (0) 相關判解 (0) 歷史條次 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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