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

條文關聯

應考人於報名時應繳驗下列費件:
一、報名履歷表。
二、應考資格證明文件:上校以上軍階任官令、服滿法定役期證明、考試
    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證明、服務機關出具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。
三、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。
四、報名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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