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縣政府財政局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設政風室,置主任、專員、科員、助理員、辦事員、書記,依法辦
  理政風事項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