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宜蘭縣醫療機構及醫師診療可疑傷病患舉報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4年05月16日

條文關聯

  依本自治條例所處之罰鍰,經催繳後逾期仍未繳納者,移送法務部行政
  執行署所屬之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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