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苗栗縣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7年01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管道使用期間需佈設、維修或清除纜線,報經本府同意後,使用人應通
  知該管道其他使用人派員現場勘查,以維護管道及纜線之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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