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實驗學校校務會議及各處室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校務會議議決事項如下:
(一)校務發展計畫。
(二)學校各重要章則。
(三)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。
(四)校長交議事項。
二、各處室掌理事項如下:
(一)教務處:各學科課程編排、教學實施、學籍管理、成績考查、
教學設備、資訊與網路設備、教具圖資料供應及教學研究,並
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事項。
(二)學生事務處:學生民族精神教育、道德教育、生活教育、體育
衛生保健、學生團體活動及生活管理,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
生活輔導等事項。
(三)總務處:學校文書、事務、出納等事項。
(四)輔導室(輔導教師):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學生智力、性向、
人格等測驗之實施,學生興趣成就與志願之調查、輔導及諮商
之進行,並辦理親職教育等事項。
(五)人事單位:人事管理事項。
(六)會計室:歲計、會計及統計等事項。
設教導處者,其掌理事項包括前項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業務。
處以下分組者,其分層負責明細表,由本府教育局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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