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彰化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9年10月28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基金應於本府代理縣庫之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儲,年度決算如有賸餘
  ,得循預算程序列入以後年度基金預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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