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運作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召開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會議時,應通知有關之學生家長
  列席,該家長並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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