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,消費者得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: 一、企業經營者之營業所或事務所所在地在本市。 二、契約之訂立地或履行地在本市。 三、侵權行為之行為地或結果地在本市。 四、其他消費關係發生地在本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