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3年12月23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設政風室,置主任、股長、科員、助理員、書記,依法辦理政風事
  項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