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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棄物清理法高雄市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082年09月27日
條文關聯
第七條
本法第十二條第四款所稱廢棄物清除、處理及貯存工具、設備或處所, 係指垃圾收集車、垃圾容器(箱、桶、袋)或垃圾堆置與處理場所而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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