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關聯

  本基金用途如下:
  一、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場、站與路線土地及毗鄰地區聯合開發之
      土地及建物之相關投資。
  二、聯合開發規劃、設計、施工及其他相關費用。
  三、執行聯合開發業務所需之費用。
  四、聯合開發取得公有不動產之經營管理費用。
  五、本基金運用所需之費用。
  六、償還金融機構貸款及融資之本息。
  七、其他與推動聯合開發業務有關之支出。
  八、支付捷運工程建設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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