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澎湖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府為辦理本辦法第五條各款之補助、獎勵或其他相關事項,其申請、
  審核、撥款等程序及有關附表文件格式之相關規定,由本府另定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