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花蓮縣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基金提撥社區公共基金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

條文關聯

  撥付申請經本府審查符合規定者,由本府於一年內將該社區之專戶餘額
  一次或分次撥付社區公共基金專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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