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花蓮縣建築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

條文關聯

同業公會應協助辦理本縣轄區建築投資開發所發生之糾紛,紓困及獎懲等
事項。前項辦理成果,同業公會應於協助辦理後一個月內報主管單位備查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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