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(菸類、酒類)試驗所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11月01日

條文關聯

  各試驗所設有政風室者,置主任一人,助理員若干人,其人數另以預算
  員額定之,依法辦理政風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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