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設左列各風景區管理所: 一、北海岸風景區管理所。 二、觀音山風景區管理所。 三、八卦山風景區管理所。 四、茂林風景區管理所。 五、梨山風景區管理所。 前項風景區管理所各置所長,由技正兼任,各所分二股辦事,其所需工 作人員,就本規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