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083年08月12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設人事室,置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一人、第一課長、第二課長、第三
  課長各一人,並置視察一人、專員二人及主任課員、課員、助理員、司
  事等各若干人,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。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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