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、專門委員一人、秘書一人、專員一人、組長六人
(內工務、機務二組組長均由正工程司兼任,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組組長
由正工程司或秘書以上人員兼任)、室主任三人、所主任一人、課長二
五人(內設計、工事、規劃第三課課長由副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,船機
、技術、海事、環境規劃、污染防治第五課課長由副工程司以上或高員
級技士以上人員兼任,規劃及設計、資料管理及操作等二課課長由高員
級設計師、管理師、分析師以上人員兼任)、正工程司一三人、技正二
人、副工程司五人,並置高級分析師、診療所主(由醫師兼任),船舶
管理所主任(由副工程司以上或高員級技士以上人員兼任)材料配件庫
主任、信號臺臺長(由幫工程司或技士以上人員兼任)、清潔隊隊長、
醫師、幫工程司、設計師、管理師、分析師、助理管理師、助理設計師
、護士、稽查員、工務員、勞工安全管理師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、技
士、課員、材料管理員、巡察員、辦事員、監工員、技佐、書記、業務
工、技術工、船長、輪機長、大副、船副、管輪、正駕駛、正司機、挖
泥長、副挖泥長、各類船工(匠)等各若干人,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
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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