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行車實施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6年4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列車有左列情形之一時,後部得加掛機車:
  一、行駛急上坡路線時。
  二、列車發生障礙時。
  三、遇有不能避免之情事向下坡路線行駛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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