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,沼液沼渣農地肥分
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應暫停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:
一、自中央氣象署發布大雨、豪雨特報日起,至解除日後三日之期間。
二、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期間,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各項污染物指
標有明顯上升趨勢或土壤品質檢測結果達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之限值。
前項暫停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期間之因應措施,應納入沼液沼渣農地肥
分使用計畫併同審查。
〔立法理由〕 一、第一項第一款修正理由同第二十七條說明一。
二、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未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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