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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
時間:
中華民國090年10月03日
條文關聯
第七條之二
因考量「馬祖地區聚落保存區」聚落保存政策執行之完整性,且保存區 均已禁限建,其住戶之修繕補助方式為外觀部分及傳統門窗裝修全額補 助,但室內大木結構、室內隔間等各項細節,則不予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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