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友於工作場所遇有性騷擾時,可向總處人事處或政風室申訴。
申訴專線電話:02-2380-3749、02-23803762
申訴專用傳真:02-2380-3747
申訴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:abc@ebas.gov.tw
性騷擾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。以言詞申訴者,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做
成紀錄,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,確認其內容無誤後,由其簽名或蓋章
。
申訴書應由申訴人簽名或蓋章,並載明下列事項:
一、申訴人姓名、服務單位及職稱、住居所、聯絡電話、申訴日期。
二、有代理人者,應檢附委任書,並載明其姓名、住居所、聯絡電話。
三、申訴之事實及內容。
申訴書或言詞作成之紀錄不合前項者,如其情形可補正者,應通知申訴人
於十四日內補正。逾期不補正者,申訴不予受理。
為維護申訴人之權益,受理申訴者應採「保密方式」處理之,不可洩漏申
訴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申訴人身分之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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