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764
人,瀏覽人次:
914420826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民事訴訟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
條文關聯
第七十一條
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,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。 違反前項之規定而為委任者,對於他造不生效力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
(12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