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

條文關聯

總務科發給物品,以領物單為憑,並於點發後註明實發數目,每屆月終彙
訂成冊,以備稽核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